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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2014年04月23日 00: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斌 蒋皓 字号

内容摘要:违法犯罪突出、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群众信访不信法……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利益复杂交织,社会治理面临诸多难题。

关键词:治理;法治;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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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犯罪突出、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群众信访不信法……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利益复杂交织,社会治理面临诸多难题。

  如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在4月22日召开的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上,多位学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了依法治理理念,要善于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

  社会治理贯彻法治精神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现阶段,许多矛盾的产生,都与法治缺位相关。”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周萌对此非常认同。

  在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看来,要解决当前存在的“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等社会治理突出难题,就要积极营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对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柳玉祥认为,需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营造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法治文化、法治观念、法治信仰。

  不仅仅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学员们普遍认为,法治精神应当运用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

  “当前,四川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安全稳定形势比较严峻,平安建设任务繁重。”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说,面对这一形势,四川省委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法治需要法制作保障,除了严格贯彻实施国家法律外,近年来,上海市加大社会领域地方立法力度,出台《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关于深化平安上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批法律文件。为破解群租难题,专门修订《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颁布《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最小出租单位、最低人均承租面积、集中出租管理等有关要求和权利义务关系。

  “在开展平安上海建设过程中,我们强化依法治理理念,逐步完善社会领域各项法规,推动依法行政,依靠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说。

  源头治理减少预防矛盾

  江西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途经包括最繁华中心城区在内的6个城区,征收面积41.6万平方米,征收拆迁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南昌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民意,顺应民心,让利于民。短短4个月内,征收任务顺利完成,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周萌说,近3年来,江西已对5608个重大规划和项目建设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准予实施5087个,暂缓实施416个,不予实施105个。

  刘玉顺告诉记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四川首创经验,该机制明确将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上项目、作决策、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刚性条件,有效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

  2010年,四川省政府以政府令形式下发《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2013年,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推进评估领域全覆盖,确保应评尽评。截至目前,全省开展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1.3万余件,预防和化解稳定隐患两万余个。

  “我省正加紧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法治化轨道,已报请省人大进入地方立法程序。”刘玉顺透露。

  姜平提出,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应加强民主协商和政策公开、尊重社会监督,力争使公共权力在社会治理领域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据介绍,上海除建立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外,不断完善动拆迁政策,充分听取民声、尊重民意,近年来因动拆迁引发的矛盾大量减少;普遍建立评议会、协调会、听证会“三会”制度,凡是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项目,之前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减少和预防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

  当前,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发易发、错综复杂的态势,一旦处理不当、不及时,容易激化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学员们一致认为,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方能依法高效。

  刘玉顺说,四川全面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借鉴枫桥经验,建立了依法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矛盾问题机制,以案例工作法为载体,促进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目前,四川共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7.3万个和11万个贴近群众的调解室,配备专兼职调解员59.2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6.6万余件,调处率97.6%。

  上海积极贯彻人民调解法,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统一全市人民调解各类文书的制作格式等;同时,法院对经委托调解达成协议的纠纷,立案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赋予生效判决的效力,巩固调解成果维护调解严肃性。

  在大量矛盾纠纷中,医患、交通事故和非正常死亡等引发的矛盾非常棘手。

  江西坚持法治先行处理医患纠纷,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依法处理威胁、侮辱、殴打、挟持医务人员以及借机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200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医违法犯罪人员1054名,依法打击职业医闹213名。

  周萌说:“对交通事故、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及监狱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纠纷的处理,我们坚持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未经合法机构和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促使纠纷双方维权走上合法、依规、理性的轨道。”

  对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学员们表示,要依法处理,对群众合法有理诉求,不闹也解决;对违法无理诉求,再闹也不解决;对缠访闹访者,坚持依法处理。

  营造懂法遇事找法氛围

  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成事在人。学员们提出,要通过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四川、江西、上海等地大力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

  江苏构建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率先实践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柳玉祥介绍说,江苏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省市、县两级政府全部聘请专业律师法律顾问,乡、村两级法律顾问配备率95%以上;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探索个人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服务中小企业律师人才库等,深入开展律师进企维权、企业法律体检、农民工维权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我们还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升级为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服务圈,使群众遇事找法找得到。”柳玉祥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QQ、微博、微信和网站等便捷的途径获得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还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平台随时随地查找最近的和自己需要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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