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调研报告 >> 法治
“史上最严”环保法要有“史上最强”的执行
2015年01月05日 00:4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徐扬 孙仁斌 字号

内容摘要: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于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的处罚力度,也增加了对行政监管部门的问责措施。

关键词:执行;法要;环保法;监管部门;问责

作者简介:

  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于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的处罚力度,也增加了对行政监管部门的问责措施。公众期待要有最强的执行,才能发挥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应有效力。

  新修订的环保法有三严:一是对企业要求更严,特别是首次规定“按日计罚”的严厉措施,将会给污染企业以从未有过的最大违法成本;二是对地方政府要求更严,明确了环保直接与干部考评挂钩;三是对监管部门要求更严,列举了九种失职渎职行为,并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

  严法应时而出,既反映了党和政府铁腕治污、猛药去疴的决心与力度,也凸显了中国发展转型阶段所承受的巨大环保负荷。正如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所说,呵护碧水蓝天需要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护航”。而从“自来水检出抗生素”疑云到市民挽留“APEC蓝”,中国的环境污染已经走到了倒逼法治加力的地步。

  好法的出台只是一半,执行这另一半更为关键。严法如利剑高悬,将对不法行为起到极大威慑作用。但如果有了法律不实施或实施不力,那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为此,“史上最严”能否换来“零容忍”的确切效果,需要实践检验。

  以前,确实存在拿着棉花棍子打谁谁都不疼的问题。从许多污染事件来看,都存在监管部门不作为、放任自流的情况,甚至有地方政府为污染企业充当“保护伞”。如今,新修环保法赋予了监管部门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相关部门能不能动真碰硬,用实际行动证明法律的刚性,公众拭目以待。

  维护环保法的尊严、监督环保法的实施,离不开公众的支持和参与。新修订的环保法也赋予了公众更多的监督权,如通过程序提起公益诉讼等等。这部在海内外广受关注的法律到底会起到什么效果,我们每个人都不应是看客。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史上最严”才会不负众望,实至名归。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徐雅维)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