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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公示 10月1日开始
2014年09月24日 00:00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杨滨 字号

内容摘要: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报送至所在地工商所。

关键词:公示;年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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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报讯(记者杨滨)北京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将于10月1日正式开始,企业如果未如期进行年报公示或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

  本市年度报告公示将于10月1日正式开始。市工商局在原有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新增加了年度报告公示的功能,新系统将于10月1日上线运行。经营者可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 qyxy.baic.gov.cn/beijing),按提示进行用户注册,选择“年度报告在线填报”,逐项如实填报。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报送至所在地工商所。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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