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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发布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涉经济学、新闻学等学科
2015年03月01日 15:10 来源:贵州大学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或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

关键词:贵州大学;招生简章;选拔;理科;贵州省

作者简介: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或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贵州省进行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和招生原则

  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80名,面向全省考生;该计划单列,不占用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各类型计划和文、理科计划。

  2、自主选拔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中填报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可填报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专业名称 科类
土木工程 理科 会计学 文理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金融学 文理科
水利水电工程 理科 经济学 文理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科 法学 文理科
计算机类 理科 工程管理 文理科
建筑学 理科 工商管理 文理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科 财务管理 文理科
英语 文科 新闻学 文科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好、创新能力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文学、电子等不同学科省级以上大赛、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在任一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者。

  3、综合素质优秀且具有学科培养潜质和创新才能,其中某一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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