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针对目前实践中司法解释存在的诸多问题,此次立法法修改,对司法解释也做了约束性规定。
关键词:立法法;六大;中国;司法解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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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中新社发 陈文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郭金超)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5日举行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中国15年来首次修改立法法。修改后的立法法关于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规范授权立法、明确税收法定原则等六大亮点引发关注。
亮点一:规范授权立法,使授权不再放任
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被授权机关应在授权期满前六个月,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实施情况。
亮点二: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目前,中国设区的市有284个,按照现行立法法规定,享有地方立法权的有49个,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235个。此次立法法修改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意味着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实现扩围。
修改后的立法法还相应明确了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