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内蒙古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上世纪50年代曾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充分肯定自治区“长期以来民族团结工作做得是好的”。
关键词: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各族人民;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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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上世纪50年代曾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充分肯定自治区“长期以来民族团结工作做得是好的”。作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诞生地,内蒙古各族人民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阳光雨露,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谱写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壮丽篇章。
一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民族工作关乎大局。解决民族问题、处理好民族关系,最重要的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区党委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确保民族工作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之下。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正确处理维护国家统一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统筹考虑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具体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切实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有效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是坚持把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立足点,努力使发展成果体现在惠及当地、改善民生、增进团结上。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确保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加快推进科学发展。自治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不动摇,自觉把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加快自身发展统一起来,加快推进“五大基地”(清洁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基地、有色金属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绿色农畜产品基地、旅游文化基地)、“两个屏障”(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一个桥头堡”(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建设,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8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720亿元,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更加牢固。坚持把发展落实到惠及当地上,抓住机遇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依托资源优势构建起了以能源、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为重点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水电路讯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1%,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坚持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创业就业、百姓安居等重大民生工程,在全区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社会保障等“十个全覆盖”工程,并为每个低收入农牧户每年免费发放1吨取暖煤,为每个低保家庭的大学生每年发放1万元就学补助,为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解决1人就业。坚持把发展落实到增进团结上,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努力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市场化、信息化条件下扩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了各族人民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学习工作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