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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好法治建设“先手棋”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4年12月03日 16:47 来源:《群众》2014年第11期 作者:执笔人:曹达全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把法治建设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目标。

关键词:治理;法治建设;先手;法治;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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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把法治建设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目标。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则直接以法治建设作为主题,在目标定位、道路选择和重点任务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再度把法治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由此可见,在当今中国,正把法治建设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先手棋”逐步加以展开。

  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现代意义的法治观念和制度则起源于近代社会并逐步形成的。不仅宪法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成为近代新型国家建立政权之重要标志,现代国家也无不把法治(或法制)作为其立国之根本和政权合法性之来源。因此,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也被公认为是一个国家从传统走向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宪法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使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梦想,建立了现代民主国家,而且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引向深入,但由于受“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法律经验主义”等思想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也曾经遭受严重挫折。这些经验教训也促使人们清醒认识到,法治对现代化国家的建立和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仅仅依赖于传统的国家管理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正是在此背景下,我国庄重提出了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目标,并作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的战略部署,法治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以预见,伴随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地位的提高,不仅有助于打破发展中所遗留的利益藩篱、权力腐败等诸多问题,也必将助推改革进一步深入,成为国家和社会向前发展的新的引擎和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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