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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打造维护公平正义之师
2014年12月30日 09:4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李建中 字号

内容摘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公安执法公信力,更加有力有效地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真正把公安队伍打造成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守护人民安宁之剑。

关键词:法治;维护;公平正义;执法;公安机关

作者简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公安机关承担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责,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保证国家法律实施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公安执法公信力,更加有力有效地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真正把公安队伍打造成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守护人民安宁之剑。

  一、准确领会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应当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所担负的重要职责使命。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站稳执法立场,坚守执法良知,严守职业操守,严格依法办事,坚定不移做推进法治建设、打造法治公安的践行者、维护者、保障者。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一致性,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自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手段推进公安工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安机关作为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重职能的执法机关,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情况、解决疑难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治安秩序,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特别是在处理危害社会稳定的案件、事件上,要坚持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衡量处理效果的重要尺度,不能简单求得一时一事的息事宁人、一地一域的暂时“稳定”而突破法律底线。

  三、紧紧抓住核心关键,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安机关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准则,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持续加强执法为民思想教育,不断强化广大公安民警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真正把执法的过程变成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的过程。要针对执法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围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以及新形势下对敌斗争、打击犯罪、公安行政管理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操作流程,真正做到对不同警种、不同岗位、不同案件,民警都能够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标准化、规范化执法,减少执法随意性。要严密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普及应用协同办案系统,推进办案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配齐一线执勤民警记录仪,以科技信息化手段倒逼执法规范化,实现对民警执法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督。要健全科学实效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健全完善案件审核把关、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后检讨汇报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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