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经济监督管理,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了重要依据。《实施细则》以“精打”、“细算”、“严评价”三措施,有效地厘清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账”,筑牢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牢笼”,还公众一本“清账”。
关键词:经济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七部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委机关;精打细算;评价;干部;“经济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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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经济监督管理,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了重要依据。《实施细则》以“精打”、“细算”、“严评价”三措施,有效地厘清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账”,筑牢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牢笼”,还公众一本“清账”。
厘清干部“经济账”要“精打”。“精打”即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用七条规定明确了需要参加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审计对象不仅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也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还包括常设机构领导和临时机构领导,不论是达官显贵,还是九品芝麻官,但凡手中有权力,无一例外,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实施细则》就为打老虎、拍苍蝇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它将“精打”的矛头不仅指向了容易鲸吞的高官,也指向了更容易让人忽略也更容易发生蚕食的小吏,让那些曾经有恃无恐的问题领导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在威逼之下有所收敛、改进作风,让他们不敢腐、不能腐。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扩大,将“经济账本”严查的势头延伸到了更广领域、更多层面,尽可能地实现全方位审计,消除干部监督的盲区,填补了干部监督的空白,厘清了每一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账”。
厘清干部“经济账”要“细算”。“细算”即丰富和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实施细则》第三章分别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做出详尽阐述,除常规性的几项审计内容外,还与时俱进、紧跟中央要求,将地方政府性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民生改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等加入到审计范围,使以前缺少规定的、现在全覆盖,以前模糊不清的、现在细化到位。长期以来,干部考核往往简单地以GDP排名而论英雄,这不仅造成了对资源的严重浪费,也让地方干部对本地发展的理解出现偏差,造成地方表面上的繁荣,背后却是民生缭乱。通过《实施细则》扩充审计内容,可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督促干部打破传统、敢于创新,转方式调结构,带领人民实现科学发展。通过“细算”干部经济责任,督促其正确履行经济职责,让干部不论是在任期内还是离职后,都能交上一本让人民满意的“账本”。
厘清干部“经济账”要“严评价”。“严评价”即有依据、有重点、更科学地进行审计评价。《实施细则》中明确审计评价一要有理有据,二要突出评价重点,三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首先,审计评价要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考核评价等规定,并结合实际,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让评价的结果经得住质疑。其次,审计评价应当突出重点。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抓住主要矛盾,才能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审计评价要关注当地的全面发展状况,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最后,审计评价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纵横业绩比较,运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指标量化分析,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或事项置于相关经济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等,多手段评价,让干部的“经济账本”更具科学性。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临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