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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完成的任务”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2016年02月14日 10: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王京凯 字号

内容摘要:党纪严于国法,守纪律、讲规矩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履职用权的前提。

关键词:从严治党;领导干部;党组织;党纪;政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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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起,中央规定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项领导干部每年“必须完成的任务”,在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已然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仅2015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抽查的43.92万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或处理的就有近4000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就有160人。 

  党纪严于国法,守纪律、讲规矩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履职用权的前提。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同时告诫大家要正确行使权力,就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畏是什么?畏是高压线,一旦触碰必然导致自取灭亡。同时畏也是护身符,心有所畏才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旦心中失去畏惧,罔顾纪律和规矩,就会有惹火上身、祸国殃民的危险。随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不断升级和细化,让领导干部绷紧了报告之弦,时刻感到戒尺在侧、利剑高悬,尤其让那些心怀叵测的干部心生忌惮,对权力和纪律增强了畏惧之心。从这个角度讲,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个每年“必须完成的任务”,很大程度上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对领导干部来说,既要如实汇报,又不想出问题,唯有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官。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凡提必核”机制的建立,从源头上切断了腐败行为的滋生,不仅考验着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而且帮助组织从抽查核实中发现问题,找出害群之马。行得正、坐得直的,亮家底时心里坦然,如实报告即可;言行不一、行动出格的,必然担心将不义之财公布于众,因为亮出的家底经不起敲打,一经核实必定会露出端倪。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虽说全面从严治党已逐渐步入常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取得更大成效。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临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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