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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年08月17日 08:55 来源: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作者:机关党委/供稿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两学一做;党性教育;王岐山;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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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上午,常务副院长李国喜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对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安排部署。副院长靳铭、赵耀宏,院务委员贾波和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中心组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了《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对人民的忠诚》,并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条例》颁布及时、意义重大,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党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强决心。《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阐明了“问什么责”“谁问责”“问谁的责”“按什么程序问责”“问责到什么程度”的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李国喜指出,《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也是当前党性教育培训的重要教材。他强调,学院要将宣传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相结合,深刻理解、融会贯通;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掌握精髓、把握要义;与开展党性教育培训相结合,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意图,及时快速将《条例》精神体现到教学培训内容中。当前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学习力度,组织全体党员读原文悟原理,增强底线思维,层层传导压力。二是抓好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切实增强“担当意识”“担责意识”,让《条例》在学院全体党员心中落地生根;把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在教学设计上,融入培训内容中,促进广大学员学好用好《条例》。三是抓好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守底线,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四是抓好“铁面问责”。严格执行《条例》,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发现问题敢于较真碰硬,言出纪随,切实发挥威慑警示效应。他要求,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研究提出学院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具体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还通报了郭伯雄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传达学习了驻部纪检组《关于党员干部暑假休假期间严格遵守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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