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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达国家是跨国行贿重灾区
2014年12月04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任 彦 本报驻法国记者 李永 字号

内容摘要:在西方媒体的报道中,发展中国家是腐败的重灾区,而发达国家则多被描绘为“清廉先生”。

关键词:行贿;发达国家;重灾区;西方;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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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媒体的报道中,发展中国家是腐败的重灾区,而发达国家则多被描绘为“清廉先生”。然而,总部位于法国巴黎的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简称经合组织)12月2日首度发布的《跨国行贿报告》明确指出,跨国行贿通常发生在发达经济体,行贿者多为发达经济体的国有或国家控制的企业,受贿对象多为有权左右政府采购的官员。这一结论打破了西方民众过去对腐败现象的狭隘认知,迫使他们开始对腐败的国际性和严重性重新审视。

  发达国家大公司是海外行贿主体,鉴于腐败交易的复杂性与隐蔽性,众多被披露的腐败案例仅仅是冰山一角

  经合组织发布的《跨国行贿报告》是该组织首次对跨国腐败现象进行量化分析。这份报告指出,政府发起的公共项目是跨国公司行贿的重灾区,57%的跨国行贿行为都是为了获得政府项目合同。此类腐败在发达国家的情况要远多于发展中国家,大部分行贿者和受贿者都来自发达国家。鉴于腐败交易的复杂性与隐蔽性,众多被披露的腐败案例仅仅是冰山一角。

  经合组织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在发布会上表示:“腐败现象损害了增长与发展,必须将腐败者绳之以法。预防腐败应该成为企业治理的中心工作,同时政府采购程序必须诚信、透明,并实行问责制。”他在报告引言中直言不讳地说道:“这项研究难得地照亮了全球经济中一个肮脏的角落。”

  经合组织分析了全球427起跨国腐败案例,这些案例时间跨度从1999年2月经合组织《反腐败公约》生效直到2014年6月。案例中,有41个经合组织《反腐败公约》签字国的法人与自然人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

  经合组织报告称,平均行贿金额在相关交易额中所占比例高达10.9%,占利润额的34.5%,平均每次行贿金额达1380万美元之多。行贿个案中,最大金额高达14亿美元。

  报告称,来自发达经济体的大公司是海外行贿主体,而且这些大公司的领导层对行贿行径普遍知情:在41%的案例中,企业高管进行了行贿或高管批准了行贿;甚至在12%的案例中,企业总裁或首席执行官涉案。经合组织反腐败项目负责人穆莱特表示,这一发现令人震惊,因为跨国行贿案件的处罚大多最终落在普通员工头上,但研究显示高管对行贿是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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