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经济参考报》记者9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并要求尽快拟定首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宁夏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
关键词:宁夏;工业园区;试点;输配电;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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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电改中关键一环,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加速落地。《经济参考报》记者9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并要求尽快拟定首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宁夏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这是继深圳、蒙西试点改革方案后,全国第二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也是国家电网辖区内获批的首个试点方案。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在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同时,下一步宁夏还将在条件成熟的工业园区成立独立售电主体,首批试点有望落地宁夏中宁县、平罗县两个工业园。这一改革设想引起了多家企业的关注,目前国际电投宁夏电能配售电公司、宁夏售电有限公司等已经正式注册成立。
根据方案,宁夏试点思路与蒙西基本一致,主要是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对国家电网宁夏电力公司全部公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进行核定,分为五个电压等级,同步明确各电压等级承担或(或者享受)的交叉补贴水平。在相关条件具备时,可进一步考虑负荷特性对输配电成本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电网企业监管周期内输配电实际收入与准许收入之间的差额,通过设立平衡账户进行调节。而当输配电价平衡账户盈亏超过当年输配电准许收入的6%时,相应对执行政府定价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进行调整。
在配套改革方面,试点方案提出,要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积极稳妥推进发电侧和售电侧电价市场化,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鼓励电力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市场交易价格,并按照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支付输配电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