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校 >> 要闻
延安大学1名处长参股房地产企业被降为副处长
2014年06月05日 10:34 来源:华商报 作者:赵雄韬 刘晓军 字号

内容摘要:6月3日,延安大学就网上举报的“延安大学一处级领导被指经商办企业”一事作出通报。

关键词:延安大学;房地产企业;处长;参股;发展规划

作者简介:

  6月3日,延安大学就网上举报的“延安大学一处级领导被指经商办企业”一事作出通报。

  通报称,经调查,该校发展规划处处长吴某参股房地产企业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降职处理。

  实名举报中提到的该校基建处吴姓领导,其实是延安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吴某,县处级干部。学校接到举报后,延安大学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

  调查核实:吴某是延安一房地产公司主要股东,参与了经营活动,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吴某能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退出了该房地产公司,5月29日延安大学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发展规划处处长降职为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时晓莉)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