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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遗产保护工作颇有特色:三层机构落实国家文化政策
2016年06月23日 08:33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焦波 字号

内容摘要:三层机构落实国家文化政策在波兰,目前有3个层次的文化机构参与国家文化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这些机构由波兰文化与民族遗产部(下称文化部)直接或间接管理。波文化部下设十余个文化管理机构和数十个文化场馆,执行、落实国家文化政策,预算由文化部直接划拨。文化遗产保护备受重视波兰对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的重视首先体现在政府层面。波兰政府制定的文化发展战略,主要内容就是如何保护遗产和继承传统文化。“欧洲文化之都”彰显多元文化作为波兰的第二大金融中心和第四大城市,弗罗茨瓦夫夺得了2016“欧洲文化之都”这一称号。弗罗茨瓦夫“欧洲文化之都”活动以“美的空间”为主题,将在一年内推出1000余项文化活动,涵盖音乐、电影、读书、建筑等领域,向世界展示城市的古老文明和多元文化。

关键词:文化政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弗罗茨瓦夫;保护工作室;欧洲文化;地方政府;波兰政府;文化机构;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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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兰:将遗产保护作为国家文化政策重心

      

  作为中东欧地区最大的国家,波兰拥有深厚的历史内涵和丰富的文化生活,其文化政策特别是遗产保护工作颇有特点。2016年,当选“欧洲文化之都”的弗罗茨瓦夫正在开展系列活动,向世人展示波兰的多元文化。

  三层机构落实国家文化政策

  在波兰,目前有3个层次的文化机构参与国家文化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这些机构由波兰文化与民族遗产部(下称文化部)直接或间接管理。

  波文化部下设十余个文化管理机构和数十个文化场馆,执行、落实国家文化政策,预算由文化部直接划拨。从政策咨询的角度来看,这些机构的工作报告是文化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同时,文化部与这些机构的专家通过不定期研讨、座谈了解文化事业一线动向,为文化政策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持。

  波文化部还监管有4174家基金会,涉及音乐、舞蹈、美术、设计、电影、文学等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资金来源和运行模式比较复杂,有的依靠社会捐款,也有的自筹资金,部分是非营利性机构,有些则通过提供咨询服务获取一定收益。这些基金会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公众文化生活乃至上层决策。

  此外,波文化部还与地方政府合办有33家文化机构,包括各地方城市的剧院、歌剧院、音乐厅、交响乐团、博物馆、文化馆和文化艺术中心。合办文化机构的最大特点是文化部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但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预算及其施政理念在这些机构的运行中占主导地位,其参与文化政策的形式与文化部直属机构及场馆类似。

  值得一提的是,为支持三层文化机构的平衡发展,充分发挥每个层次的独特作用,波文化部开展了“文化部长计划”项目,下设众多文化立项,各机构可根据不同立项的性质申请项目经费,配套部分则由机构自行解决或再求助于所在地方政府。申请到经费的项目通过各种调研进行落实,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结项。这些调研报告成为波文化部制定政策时的重要理论依据和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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