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持满足需要论的学者,无视主体需要并非天然合理,无视满足不合理需要是负价值的客观事实,固执地坚持以满足需要界定价值,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满足需要能产生快感,他们就认为有正价值,因而实质上也是快乐主义。现实生活表明,不仅有客观需要,也有主观需要,而且这些学者自己也承认存在着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把精神需要、心理需要,如马斯洛所说的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等都说成“本质上是客观的”,这是把物质需要、生理需要与精神需要、心理需要混为一谈了,是说不通的。有的学者认为,不仅存在着客观需要,也存在着主观需要,如精神需要、心理需要的看法,是“把主体需要中的精神需要与‘主观需要’(即‘想要’)混为一谈了”。
关键词:需要;客体;学者;界定;哲学;尺度;马克思;理解;恩格斯;广义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王玉樑(1933-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陕西 西安 710065
内容提要:30多年来,我国价值哲学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偏向,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在对这些偏向进行剖析的基础上认为:不能重蹈西方价值哲学的覆辙;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不容曲解;“需要并非天然合理”是客观事实,不容否定;坚持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反对唯主体论的单极思维;满足需要论的思想是片面的,其思想根源是快乐主义,必然导致主观主义价值论;满足需要论受本能驱动,无视事实和逻辑,从使用价值理解哲学价值,把哲学价值功利化、庸俗化,是受自发性、非理性支配的典型表现。
关 键 词:价值哲学;满足需要论;快乐主义
30多年来,我国价值哲学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偏向,值得深入研究。这里谈一谈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请学术界的同仁赐教。
一、不能重蹈西方价值哲学的覆辙
我们研究价值哲学,应当重视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既要重视吸收国外特别是西方价值哲学合理的、有益的成果,同时又要吸取国外价值哲学失误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30多年来,我国价值哲学中居主导地位的是满足需要论,这种观点在我国被一些人说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写进了哲学原理教科书。大量事实说明,满足需要论是西方价值哲学中的一种重要观点。满足需要论实质上是快乐主义,是西方公认的主观主义价值论观点。西方学者杜威、罗尔斯等已指出满足需要论存在着理论上的混乱。怎么能把这样的观点说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呢?
有的学者辩解说,“西方如是说”能否代表“我们怎么说”?他们说中国价值哲学中的满足需要论,是中国学者独立思考建立的理论,不是从西方搬过来的观点。
应当看到我国价值哲学中的满足需要论,的确不是照搬西方的观点,是我国学者独立思考的结果。20世纪80年代初,价值热在中国兴起时,我国学者对西方价值哲学的历史了解很少,根本谈不上照搬。但是问题不在于是照搬西方还是独立思考的结果,根本的问题在于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如果这种观点不正确,我们不能因为这种观点是我国学者独立思考的结果,就坚持这一观点。
有的学者承认,我国的满足需要论与西方价值哲学中的满足需要论有“形似”之处,但又说它是中国学者的“自主创新”,“是有自己特色的价值理论”,“是践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力求经得起科学逻辑的检验,经得起社会实践(首先是中国实践)的检验”,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