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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册结构”计划看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2014年06月27日 10:40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京)2014年1期 作者:刘明远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六册结构”计划;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根据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写作计划,其理论体系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依次展开的多层面结构。与此相对应,其研究对象也呈现出多层次性,马克思的整个著作的研究对象有别于《资本论》研究对象。本文根据马克思对其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一贯表述,以及《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的“说明性修改”与英文版的翻译选词,认为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资产阶级经济制度”,而《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应当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与交换条件”。这样的解读不仅最大限度地接近于马克思的原意,也与马克思现有的经济学著作的内容相吻合。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中国学术界多年来解读《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文献进行了梳理与评析,指出了争论的实质、成就与不足。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六册结构”计划;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作者简介:刘明远,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一、引言

  学术界多年来有一种倾向,希望扩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其研究范围:不仅研究生产关系,还应当研究生产力及资源配置问题。为了能够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寄希望于对《资本论》第1卷初版序言中的“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以下简述为《资本论》序言中的“那句话”)进行新的解读:即只要《资本论》研究对象包括生产力及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内容,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研究生产关系,还研究生产力及资源配置,甚至将其置于首位。这种学术倾向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暴露了一个缺陷,即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等同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或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对象。这样做有顾此失彼之嫌,因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事实上不仅不能等同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甚至也不能等同于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比《资本论》研究对象宽泛得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比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加宽泛,因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由“六册结构”组成,《资本论》仅仅相当于其中“资本一般”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还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如果把《资本论》研究对象等同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就等于缩小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范围。不仅如此,要想从序言中的“那句话”中解读出《资本论》不仅研究生产关系,还研究生产力及资源配置,关键在于解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解读这一概念的困难在于如何做到既符合“那句话”的逻辑,又符合马克思的原意。

  本文着眼于马克思经济学著作“六册结构”计划,以及马克思对其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多次表述,认为他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多层面结构。作为整体的“六册结构”体系的研究对象,“资本一般”(《资本论》)、竞争、信用、股份制等篇的研究对象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逐渐展开的体系。整个经济学著作也就是“六册结构”体系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等册的研究对象分别是“资本家阶级”、“雇佣工人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资本论》阐述的是“资本一般”层面上的理论,因而是最抽象、最一般、最基本的部分,其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以此类推,处于整个著作最为具体层面上的“世界市场”册将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基础和生活条件”,①即“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作为世界市场总体考察时所表现出来的联系与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

  本文充分意识到准确把握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对象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所以,研究工作最大限度地尊重马克思的原意,尊重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尤其是对中国学者多年来对政治经济学、《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给予了高度关注,他们的有益探索为本文的论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解读《资本论》研究对象应当遵循的原则

  有些学者考察过马克思著述中几百处出现过的“生产方式”的段落或句子,并且根据上下文将其含义归纳为“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用什么工具进行生产”、“劳动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间环节”、“保证自己的生活方式”等含义,然后选择一种自己认为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的含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不存在同义反复,进而确定《资本论》的研究对象。这种方法表面看来仔细认真,但实际上不应当成为辨析《资本论》研究对象的首选,只是在万不得已时才考虑的选项,因为这样做仍然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

  本文认为,解读《资本论》研究对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尽量寻找能够反映马克思本人意愿的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表述或信息。(2)尽量以恩格斯对政治经济学(包括《资本论》)研究对象的阐述或认可的表述为依据。(3)以马克思《资本论》内容体现的研究对象为依据。(4)尽量避免随意摘引马克思著作中的某些段落来论证自己的既定观点。(5)仔细核对译文是否准确。②

  坚持原则(1)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资本论》是马克思独立完成的著作,相关文献中不仅有作者对研究对象的表述,而且这种表述是多视角、多层面、一贯的,这就是“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如果我们能够做到既尊重德文语境下的含义,又尊重法文版的含义,就等于尊重了马克思的原意,《资本论》研究对象就可以表述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

  坚持原则(2)的理由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马克思经济学而言,除了马克思本人外,恩格斯应当最有发言权,这不仅因为马克思支持恩格斯写的著作中专门讨论过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问题,恩格斯还亲自审阅、校对过的《资本论》英文第一版选择了德文“verhalniss”中的“conditions”(“条件”)含义,而且这种选择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政治经济研究对象的表述保持了一致。当然,恩格斯与马克思之间在理论、信念、学术等方面特殊的合作关系,更能够体现恩格斯对解读马克思《资本论》或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权威性。

  坚持原则(3)实质上是尊重和坚持实物依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一篇第一章开头对《资本论》各卷研究对象的阐述无疑是解读《资本论》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此,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论》第1卷“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第2卷的研究对象是资本的“流通过程”;第3卷“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应当说,《资本论》第3卷阐述的《资本论》各卷的研究对象在总体上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论》以及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是一致的。前面的论证已经说明,马克思整个经济学著作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由于“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是“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所以属于“生产与交换条件”的从属形式,在研究对象的表述中可以提及也可省略,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两次表述广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时就是这样。

  坚持原则(4)是为了避免以只语片言为依据,随意解释马克思原文的含义。学术界多年来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辨析、论证较为突出地反映了这种倾向,许多学者预先设定了某种观点,然后从马克思的著作中选择某些段落、某句话作为依据,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情况,学者们引述了同一句话,但证明的观点或得出的结论存在很大的差异,甚至截然相反,也就是用同一些段落或话语既可以说马克思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表述明白无误,也可以说存在多义。这种状况很容易导致无休止的争论。

  坚持原则(5)也很有必要。就一般的情理而言,像马克思那样治学特别严谨的人,不可能在为自己几乎耗费毕生精力完成的著作写的序言中出现差错,尤其是不可能把该著作的研究对象这样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表述得模糊不清。况且《资本论》第1卷问世后,马克思本人亲自修订、校订过三个版本,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内,即使最初的表述不够清楚,马克思也完全有可能根据读者的反馈意见和自己的严谨的治学态度发现并予以纠正。把一种语言表达的内容转换为另一种语言来表达,随着语言环境的变化,出现误译、误解是常有的事。《资本论》中译文就经常存在误译之处,被读者发现后予以纠正。《资本论》英译本也存在这种情况,英文第一版与第二版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翻译就存在差异。所以,仔细考证、推敲一下译文是否准确,也并非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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