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贵州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大体经历了从互助组到初级社、从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多元化经营组织形式的发展历程。要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对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的不断探索实际上就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组织方式的发展与创新必须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
关键词:贵州;农村;生产经营;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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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贵州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大体经历了从互助组到初级社、从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多元化经营组织形式的发展历程。当前的农村产业革命实践中,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因地制宜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可以说这是组织方式在当下创新的生动实践和最优选择。70年的发展历程表明,贵州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变迁的过程,最终走向稳定与成熟乃必然趋势。
要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
对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的不断探索实际上就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组织方式的发展与创新必须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新的生产关系在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力没有发展到一定高度时不会建立,更不能巩固。因此,要结合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在不同地区分别选择适应当前生产力、又能把这种生产力提高到极限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脱离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组织方式,不仅会成为一种“空架子”,而且还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要尊重和保护好各类生产主体的权益
列宁曾说过:“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关心上面”。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具有多样性,涉及农户、村集体、企业等其他农业经营主体,要确保组织方式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就必须重视保护生产主体的相关利益,使参加合作组织的成员都能得到真正的经济实惠。从制度上说,一方面要找到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密切结合的方式,以唤起劳动者对生产的关心,利于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有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利益联结方式,确保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的合理利益,形成要素的优化组合,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要处理好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统”“分”关系
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所形成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可有效避免外部性损失的特征,是当前农业经营中最明显的“绩效点”。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的组织方式适应了农业本身的特点,也符合当前农业生产水平。必须要在家庭承包经营这个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探索和实践多样化的、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合作经济形式。与此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又要发挥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做到宜统则统、宜分则分,把统与分巧妙地结合起来。在当前,我们尤其要加强统的职能,把农业生产的产前(如农业设施建设与维护、农用物资采购、良种选育、饲料配制等)、产中(疫病防治、技术指导等)、产后(产品的储藏、加工、销售等)的社会服务问题通过“统”的方式解决好,充分发挥“合作”的益处。
要坚持和运用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理论武器
从互助组到初级社、从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多元化经营组织方式等四个阶段的组织方式发展变迁过程中,贵州一方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好、执行好中央的相关决策部署,另一方面又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大胆探索、自信求真,在许多方面都给出了“贵州答案”。如从当年的“顶云经验”到今天的“塘约道路”,都是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在贵州的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还一定能创造和实践出更多的“贵州模式”“贵州经验”,一定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山地特色之路。
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选取原则
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地域性以及行业特征,选择什么样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需要看当地的条件、实际需要以及“合作人”的发育程度,即要从当地实际和不同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地探寻最合适的产业组织方式。鉴于贵州农村经济的欠发达、欠开发状态,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的组织实践形式,不仅很有必要、也很及时,它是当前贵州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小康的一把“金钥匙”,是新时代贵州农村生产关系的一种科学探索和调整。
产业革命组织方式要善于在破立中“领航”前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相关变迁“经验”或“规律”告诉我们,每一种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都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存在的“合理性”,但同时“先进”的背后也存在或暗藏着“不足”,这一方面就需要我们有“破”的勇气和决心,只有敢“破”才能再“立”。另一方面,在“立”的过程中要善于借鉴和总结每一种组织方式的“先进经验”,同时对其“不足”也要予以高度警惕,这样才能避免曲折或阵痛。同样地,当前贵州省委提出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的组织方式,在实践中也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只要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同时通过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就一定能实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组织方式的自我完善,进而将贵州农村产业革命推向纵深。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的发展和创新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可以使得相关的探索更具有“准度”,少走弯路。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可以获得很多支持如政策支持、法律支持、公共服务支持等,有力保障了各类农业产业组织方式的探索与实践。事实上,也只有党才有这个能力提供这种系统化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三是坚持党的领导,可以使得高效的农业产业组织方式的推广和运用保持战略定力,避免杂音干扰甚至是“折腾”,只有党才有这个“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能力和定力。
(作者: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
(执笔:李华红 赵琴 本文为省社科规划课题和理论创新课题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