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姚小鸥教授《由拼接与书法看真伪》一文(2016年12月12日《光明日报》第16版)从竹简拼接与“無”字书法的角度,全面否定、质疑本人《北大简〈老子〉辨伪》(简称《辨伪》)的观点与方法,声称“结合秦汉简册制度,逐一对照《辨伪》指责,发现无一能够成立”。
关键词:技术;书法学;与;简牍;辨伪;书法学;老子;北大;竹简;简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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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鸥教授《由拼接与书法看真伪》一文(2016年12月12日《光明日报》第16版)从竹简拼接与“無”字书法的角度,全面否定、质疑本人《北大简〈老子〉辨伪》(简称《辨伪》)的观点与方法,声称“结合秦汉简册制度,逐一对照《辨伪》指责,发现无一能够成立”,并对技术书法学的所谓“理念框架”提出疑问。姚先生这篇《由拼接与书法看真伪》,实为系统梳理、研究与思考北大《老子》的成果,提出了值得注意的重要意见,于推进简帛辨伪有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北大《老子》伪简的真相。现回应并澄清若干问题如下。
一、从技术书法学看北大《老子》的拼接
北大《老子》简52“得”字的拼接、简2“無”字的书法,是姚先生商榷的主要内容。但姚先生文中,并不能见到他“结合秦汉简册制度,逐一对照《辨伪》指责”的工作。尤其是《辨伪》一文技术书法学辨伪的起点、通贯北大《老子》辨伪(包括对整理者“二次作伪”的辨伪)的技术基础——简背划痕问题,姚先生完全予以回避。可见,所谓“逐一对照”“无一能够成立”之说,或有哗众取宠之嫌,委实不可相信。
(一)简背划痕与简52“得”字的拼接
我曾说明,《辨伪》之所以未采用常见的文献学与思想史的辨伪方法,是因为技术书法学的方法有着“更强的客观性与可验证性”。姚先生着重论述简52“得”字的拼接,恰恰忽略了简帛复原的客观性与可验证性。
在《技术书法学与西汉隶书》一文中,我曾谈到,技术书法学的研究以“对各类古代书法载体原始形制的客观认识”为基础(《中国美术报·学术月刊》2016年8月22日第24~25页)。这种书法载体原始形制的特征,在北大《老子》的辨伪中突出表现为简背划痕的特征——正是因为简52半截简背划痕的存在,证明了整理者隐匿材料,伪上作伪,炮制出姚先生为之改良、辩护的拼接方案;也正因为简2沿简背划痕的残断,证明了简2断缘之上“無”字的用笔、结体,无一不在规避断痕,伪赝之迹昭然明甚。
姚先生强调竹简劈裂、断裂之于残简拼接的关系,很有积极意义。劈裂与断裂的产生,不仅与竹简断折的物理原因及方式有关,而且与竹简的新旧程度及水分含量相关,是值得关注与探讨的重要问题。但姚先生以此为基础,认为简52的“得”字,须由上、下两截残简相互叠压进行拼复,不仅是错误的,而且也是主观的、经不起验证的。
姚先生认为“有字竹简的拼接必须考虑字形完整”。这一原则看似合理,但在简52的拼接中,却很不幸的是主观主义的一厢情愿。姚先生对“秦汉简册制度”颇有研究,一定清楚残简的拼复首先应考虑竹简的形制。如果竹简的形制不合古制(如我在《辨伪》中所指出的、姚先生全然回避的北大《老子》“简背划痕之伪”“竹简长度之伪”“‘先写后编’之伪”等),竹简上的文字又怎能信为真迹?如果竹简上的文字不可信,以“字形完整”为依据的拼接又意义何在?
附图所示为简52按简背划痕拼接的背面线图(图1)、正面彩图(图2、3)、整理者未按简背划痕进行拼复(即“二次作伪”)的结果——“原大图版”的高清扫描分析图(图4)。我们运用技术书法学的方法对简52有关部位的简宽进行了测量,部分结果如下(因所测非竹简实物,我们设一个像素数为一个测量比例单位,以利对比、验证):
在图1中,上半截残简A1B1处,简宽97.5个比例单位;上、下两截残简由整理者拼接之处A2B2,简宽约117.0个比例单位;下半截残简A3B3处,简宽102.0个比例单位。相对于上半截残简而言,整理者拼复处简宽的乖离率=(117.0-97.5)/97.5×100%=20%。同理,相对于下半截残简而言,整理者拼复处简宽的乖离率为14.5%。图2简52拼接的正面情形与之类似:简52上半截简简宽C1D1为202.5个比例单位,拼接处简宽C2D2为210.0个比例单位,下半截简简宽C3D3为196.5个比例单位;相应乖离率相差一倍以上,在3.1%至6.9%之间。图3从图2中截出,讨论见下文。图4截自整理者公布的简52拼复结果的“原大图版”第9页,现将两枚残简水平分离,以便测量、讨论。在图4中,残简E4G4、E5G5的简宽都是196.0个比例单位,G4’F4、G5’F5的简宽都是148.0个比例单位;E6G6的宽度为208.0个比例单位,G6’F6的宽度为104.0个比例单位。也就是说,在整理者正式公布的拼复结果中,简52的E4F4处拼复后的简宽为196.0+148.0=344.0个比例单位,E5F5处拼复后的简宽也是344.0个比例单位;简52的E6F6处拼复后的简宽至少是208.0+104.0=312.0个比例单位。运用Aggregate函数计算,可得简52上半截残简的平均简宽为266.4个比例单位,下半截残简的平均简宽为266.2个比例单位;整理者拼复处的简宽与上下截残简的平均简宽乖离17.1%至29.2%,足证简52的残断、书法、拼复皆伪。
姚先生认为简52从“‘得’字处斜劈撕裂”,主张上下两截残简须彼此“叠压”拼接才是“该简的正确拼接方法”。此说经不起验证。我们运用数字技术对姚先生所说的叠压拼接法进行了检验,发现这样的叠压拼接不但仍然得不到正常的“得”字字形(“得”字右上的“目”形构件,会远远高于正常字形的位置;倘若下移,则以“目”形为特征的见部或贝部笔画将与其下的手部笔画部分重叠),而且按姚先生所述拼接法拼接,“叠压”的不仅仅是左右残简,同时也必须包括上下残简——尽管我们无法确认简52存在姚先生所谓的“斜劈撕裂”现象,但怎样的物理现象可以导致书有墨迹的一枚竹简,沿纵向60.8度至72.2度的角度,同时发生上下斜劈与左右斜劈的撕裂性折断而又能使相邻竹简(如简51、简53等)完好无损呢?
(二)其他相关竹简的拼接
姚先生对北大《老子》的全部断简作了认真的清理,于商榷文中列出7例有代表性的断简现象。北大《老子》的残断,多见作伪者伪为之迹。在北大《老子》中,类似简52残断处无法拼接的现象,并不鲜见。2016年7月于美国纽约大学召开的“北大《老子》辨伪:技术书法学的视角”专题研讨会上,我曾指出简2、简34等残断之处所见的圆浑断痕,或为化学药剂伪造残简的遗痕,曾引起与会者讨论,网上已有报道。姚先生所举简34、简169等例中,竹简残断处多呈弧形圆浑残断,却须与尖锐断茬相拼接,显然不合自然残断的情理,也绝非“斜劈撕裂”的痕迹;鸵鸟式的硬性“叠压”拼接,只能反证北大《老子》的伪简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