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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盛宴 ——论《檀香刑》的文化意蕴
2015年07月16日 15:55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0146期 作者:王恒升 字号

内容摘要:人们无论是赞美它,还是批评它,基本上都拘囿于莫言对酷刑文化的神奇想象与醒目描写上,而忽视了小说对其他文化内涵的挖掘与展现。其实,除了酷刑文化之外,暴政文化、侠义文化、民间戏曲文化、面子文化、饮食文化、性文化、孝文化、广场文化、看客文化、小说文化以及中西方文化的碰撞,都在小说中有深刻而独到的表现。据《檀香刑·后记》,莫言年轻时候曾和邻居们根据孙丙抗德的民间传说编写过茂腔《檀香刑》,而小说中引用的戏文,也是后来县里编剧加工整理过的剧本。总之,《檀香刑》不仅描写了酷刑文化,还容纳了暴政文化、侠义文化、民间戏曲文化、面子文化、饮食文化、性文化、孝文化、广场文化、看客文化等众多文化内涵,对中西方文化碰撞进行了艺术反映,对小说文化进行了新的探索,可谓是一座文化荟萃的大观园。

关键词:莫言;文化;檀香刑;酷刑;小说;世界出版社;文集;面子;高密;暴政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檀香刑》是一部文化意蕴异常丰厚的长篇小说,但自出版以来,却存在着严重的狭隘阅读的现象。人们无论是赞美它,还是批评它,基本上都拘囿于莫言对酷刑文化的神奇想象与醒目描写上,而忽视了小说对其他文化内涵的挖掘与展现。其实,除了酷刑文化之外,暴政文化、侠义文化、民间戏曲文化、面子文化、饮食文化、性文化、孝文化、广场文化、看客文化、小说文化以及中西方文化的碰撞,都在小说中有深刻而独到的表现。它不啻为一场令人目不暇接的文化展览、演出、碰撞、交流、联姻、融合的饕餮盛宴。

  关 键 词:《檀香刑》/莫言/意蕴/盛宴 

  作者简介:王恒升(1965-),男,山东潍坊人,潍坊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檀香刑》出版后,誉者多,毁者少,这让莫言受宠若惊。先前因为《丰乳肥臀》引起的轩然大波,也由此渐渐沉寂下来。然而,阅读当时或后来陆续出现的众多的评论文章,不难发现,无论是赞誉者还是批评者,基本上都是围绕着酷刑文化做文章,好像《檀香刑》除了对各种酷刑的精雕细琢之外别无其他。2005年,《檀香刑》角逐第六届“茅盾文学奖”,“初评是满票”,终评却意外落选,而落选原因,也是因为描写了众多血淋淋的酷刑场面,“揭露了中国的阴暗面”①,引起了评委们的较大争议,评判视野仍然局限在对酷刑的描写上。其实,这都是对《檀香刑》的狭隘阅读。不可否认,对酷刑文化的神奇想象和醒目描写,是《檀香刑》的绝对精华所在,但是《檀香刑》的文化意蕴远不止这些。它对许多领域都有所涉猎并有独到的见解,是一部文化意蕴异常丰厚的长篇小说。可以说,它不啻为一场令人目不暇接的文化展览,一场演出、碰撞、交流、联姻、融合的饕餮盛宴。

  《檀香刑》是一座陈列酷刑文化和暴政文化的展览室。这是最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也是饱受诟病的原因。酷刑是指对一个人故意施加的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任何使他在肉体上或精神上极度痛苦的处罚。酷刑自古就有,愈往人类社会的历史深处追溯,酷刑的程度愈烈。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施行过酷刑,中国也不例外。也许是因为历史更悠久、更动荡、更反复无常,中国较世界上其他的国家和民族在使用酷刑方面更甚,更骇人听闻。鲁迅曾说过:“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压迫下来的,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过,每一考查,真教人觉得不像活在人间。”②中国历史上有名的酷刑很多,其中最严酷的莫过于凌迟、梳洗、剥皮、烹煮、车裂、刖刑、宫刑、腰斩、缢首、灌铅、抽肠、活埋、杖杀、骑木驴、俱五刑、株连等。中国历史上也有许多著名的酷刑事件,听起来都匪夷所思,如秦始皇坑儒、李斯遭腰斩、商鞅被五马分尸、孙膑遭刖刑、司马迁受宫刑等等。虽然越到后世,随着文明程度越高,酷刑的实施受到了越来越严格的限制,直至被驱逐出现代刑罚的范畴,但是,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已在人们的心目中或历史典籍中,形成了一部厚重的酷刑文化,它长久地盘桓在国家、民族或个人的心灵史上,无时无刻不对国家、民族和个人产生影响。虽然《檀香刑》不是文学史上第一部描写酷刑的长篇小说,但它绝对是第一部将酷刑上升到文化的高度进行艺术观照的长篇小说。《檀香刑》所迸射出来的酷刑文化的内涵与特质是无与伦比的。小说总共写了六次酷刑行刑过程,其中讲述了五种不同的酷刑刑术,应该说它们在历史上著名的酷刑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当然,有些酷刑是莫言通过想象虚构出来的,如“阎王闩”、“檀香刑”,但这更符合历史的本真状态和酷刑的本质特征,因为酷刑本来就是创造出来的。就酷刑本身而言,只有想象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这六次行刑过程、五种刑术,分别是:刽子手处决赵甲舅舅使用的“斩首”;余姥姥惩处银库库丁使用的“腰斩”;余姥姥和赵甲联手处死小虫子使用的“阎王闩”;赵甲给“戊戌六君子”执刑使用的“斩首”;赵甲给钱雄飞使用的“凌迟五百刀”;赵甲告老还乡后给孙丙上的“檀香刑”。其中“阎王闩”和“檀香刑”,史书上未见记载,显然是莫言依据酷刑的本质想象出来的。当然,作为酷刑文化的陈列展览室,《檀香刑》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酣畅淋漓地讲述了几种酷刑刑术的执行过程,还在于赵甲以当事人的口吻,深有感触地讲述了行刑人的隐秘的心路历程和实施酷刑在他们这一类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从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对酷刑文化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在赵甲看来,他精心研究、发明、实施任何一种酷刑,绝不止是用来结束一个人的自然生命,博得众生喝彩,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一种神圣的仪式,来宣示皇家政权至高无上、不得冒犯的威仪,以及自己在维护皇权统治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他俨然成了国家法律和权威的象征。正如刑部主事刘光第对他所言:

  其实,你干的活儿,跟我干的活儿,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为国家办事,替皇上效力。但你比我更重要。

  刑部少几个主事,刑部还是刑部;可少了你赵姥姥,刑部就不叫刑部了。因为国家纵有千条律法,最终还要落实在你那一刀上。③

  正是因为赵甲身处重要地位,所以才自视甚高,根本不把人人敬畏的袁世凯放在眼里,起码从心底里不打怵他。他在袁世凯面前曾骄傲地说:

  但小人斗胆认为,小的下贱,但小的从事的工作不下贱。小的是国家权威的象征,国家纵有千条律令,但最终还要靠小的落实。……小的认为,只要有国家存在,就不能缺了刽子手这一行。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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