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网络犯罪高发的态势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
关键词:网络犯罪;互联网;证据;赵志刚;诈骗;检察机关;犯罪嫌疑人;取证;电子数据;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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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互联网衍生出来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高发,然而,现有的法律框架不能完全适应打击网络犯罪的形势要求。网络犯罪呈现哪些态势,打击网络犯罪存在哪些困难,应该如何应对?记者在2015互联网刑事法制高峰论坛上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
网络犯罪早已不是“单干户”
记者:当前,网络犯罪呈现出怎样的态势?
赵志刚:网络犯罪呈现产业链化,分工日趋明细。专业化“黑色”利益链条的出现,让交易、勾连的双方,可能无须相互认识或见面。社交软件成为网络犯罪的重要工具和阵地,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威胁国家安全。
网络犯罪涉及面广,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犯罪现象明显,群众损失巨大。以诈骗为例,嫌疑人发布一则诈骗信息,或者设置一个虚假网站,受害者可能遍及全国甚至全球各地。2014年,网络和电信类诈骗造成的损失超过100亿元。据某互联网公司不完全统计,全国“伪基站”案件潜在的犯罪数额高达1350亿元/年。
网络犯罪团伙地域特征明显。有的是整村有组织犯罪,以往的专群结合的打击手法难以奏效。受害人因个体损失并不大,其报案追究的驱动力并不强,造成了网络犯罪越发猖獗。根据公安部门统计,近几年来,网络和电信类诈骗案件以每年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1至8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网络和电信类诈骗案件31.7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