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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诱奸事件拷问的不只是师德良知
2014年07月21日 15:23 来源:半月谈网综合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一则举报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帖子在网上热传。

关键词:教授;师德;良知;学生;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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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则举报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帖子在网上热传。

  博导诱奸算不算犯罪?

  大学教授“以教谋色”的后果同样是十分严重的。污染了学风、败坏了社会风气、让中国高等教育蒙羞且不说,对女生的伤害也是极大的。近日厦门大学作出回应,学校已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展开调查,调查期间中止涉事教师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但微博上诸多舆论却存在着一些混乱,有人认为毕竟大学女生尤其是博士生,早已是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大学教授诱奸女生,与个别中小学校长与中小学生开房在性质上也有区别。

  教授的行为难道仅仅是一种道德瑕疵,博导诱奸就不算犯罪吗?

  实际上,教授诱奸行为可能不仅仅是“有违人伦,有悖师德”的问题,而是涉嫌强奸等多项刑事犯罪。 

  权力膨胀让教授屡爆丑闻

  如今的厦门大学,正处多事之秋。女副教授批评校长就餐特权的事还没有了结,历史系特聘教授、博导吴春明又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教授尤其是研究生导师们,在治学生方面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具体来说,没有导师的同意和签字,研究生无法参加论文答辩;没有导师的推荐,学生也无法在这一专业中得到一个较好的就业机会,包括由研究生保送博士、由博士到博士后站锻炼的机会。可以说,教授们手中的权力,有时比学校招生办的权力还要大;他们手中掌握的资源,有时也要比一些行政官员还要多。但是他们的行为是否端正,除了自身德行外似乎没有更多其他约束了。

  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地位上的严重不对称,是造成“诱奸”的原因之一。这样的“诱奸”故事,并非厦门大学的“专利”。最近比较轰动的例子有:2013年5月份,中央美院教授丘挺妻子试图跳楼被人救下,跳楼原因是,丘挺曾“潜规则”多位女大学生;再比如,某地质大学曾曝光教授要求女学生到其住处“写论文”;此外,某传媒大学也曾曝光博士招生既收钱又潜规则女研究生的传闻……

  可见,一些教授的种种劣行固然有个人人品的问题,但教授的权力并没有得有到效的约束,也是不可忽视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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