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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共同体:新时代人与自然关系的新阐释、新思路
2019年06月26日 15:42 来源:人文岭南第93期 作者:赵梅梅 刘卓红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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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一个关键命题,“生命共同体”是在吸收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之后,立足于新时代,对人与自然关系所作出的新阐释。其理论内涵主要体现在充分彰显以生态作为新生产力的发展思路,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全球生态意识,不断提倡德法共治的生态文明举措、继续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价值理念。要实现生命共同体这一伟大愿景,就必须坚持整体的思维方式,加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培育新型的生态价值观。

  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理论溯源

  “生命共同体”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存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从自然这一“母胎”孕育而来,首先人不是某种处在超自然之上的精神存在,而是置身于现实自然界的活生生的个体,这些个体都是从自然界进化和发展而来的。同时,这些个体维持生活的生存需要也只是从自然界中获得。其次,自然还给人类提供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以维持生命的延续之需,不仅如此,人类同自然发生关系还表现在超越肉体欲望的精神联系之维。再次,人是能动存在与受动存在的结合体,不仅是具有类本质的主体性存在,而且还是会受到自然规律羁绊的对象性存在。

  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类一方面是同客观自然发生对象性活动的类本质存在,另一方面又是无往不在自然枷锁之中的受动性存在。马克思从异化劳动这一现实基点出发,并将其指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产生矛盾的原因所在,同时明确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远大理想,因为这一理想的社会形态能够完成人同自然真正意义上的“和解”。

  新时代“生命共同体”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新阐释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他进一步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在新时代发展境遇下新的理论表达,是在现代化进程之中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智慧之钥,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

  第一,提出生态的生产力意蕴,开拓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思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这一科学论断实现了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和解,旨在实现人类生产、生活与生态“三生”互利共赢的理论格局。新时代的发展观不应只追求速度,更要兼顾质量和效益。不能盲目追求发展,给生态环境造成沉重的负担,而要兼备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之道,以追求更高品质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要实现这一美好愿景,就必须消解“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二者之间的割裂状态,努力发挥环境的生产力价值,既要经济财富的理性增殖,又要环境保护的生态底蕴。

  第二,致力于全球生态安全,营造共建共享的全球生态意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与国之间日益呈现出水乳交融的状态。这一状态促使生态危机由单个国家的治理行为转变成各个国家共同面临的生存窘境,任何企图通过转移污染源谋取暂时性发展的非正义行为最终只会引火烧身,致使环境污染更加恶化。“建设绿色家园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努力”。“生命共同体”以全球生态安全为发展坐标,致力于国际社会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人类家园。在应对气候变化、土地荒漠化等国际合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和实现不断彰显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智慧。

  第三,提倡法制为主、道德为辅的治理举措,拓展德法共治的生态文明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从整体的和系统的观点出发,提出依靠德法共治建设生态文明的举措。德法共治是指在不断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同时,倡导和加强人们的生态文化和生态价值观建设,使生态保护行为转换为社会化的行动。法治着眼于外在的强制性,通过外在的制度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治底线。生态文化和生态价值观则从人们的内心出发,意在呼唤道德自觉,通过情感的内在约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情感支撑。

  第四,落实人民群众的生态诉求,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价值理念。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转变启示我们,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已经内在地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诉求。“生命共同体”彰显了以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为旨归的生态民生观,充分显示了以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的生态价值理念。环境就是最大的民生福利和最公平的民生产品,无视对良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就是对民生利益的最大懈怠。我们应该以一种开阔的胸襟和历史的眼光来面对群众的当下利益诉求,同时应该考虑到子孙后世的长远发展需要。

  新时代实现“生命共同体”伟大目标的新路径

  第一,坚持整体性和系统性的思维方式,超越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对立思想,正是“生命共同体”这一理念彰显了人与自然之间休戚与共的重要联系,将自然和人等量齐观,不仅强调人的重要地位,而且突出了自然的价值意义。因此,它摒弃了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非此即彼的二元对抗,打破了将人和自然分别作为主体和客体的传统对立式思想,把山水林田湖纳入到一个整体之中进行系统考量。这就启示我们,生态系统内部存在着诸多要素,这些要素体现为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整个生态系统,并且以整体性以及有序性的特点呈现出来。而人同自然之间也是在这种休戚与共的关系之中发展自身、实现自我的。因此,我们要立足全局,坚持用系统的思维方法来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第二,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因为发展理念决定发展方向和思路,发展状态的良莠取决于理念的对错,并且发展理念对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起着重要的作用。“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发展的绿色智慧,体现了生态文明发展的思路和方向,只有思想先导,理念先行,行动才能自觉。只有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才能充分调动社会各个层面践行绿色发展方式。从根本上来说,生态环境问题是由现代化发展方式引起的,因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改善生产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与此同时,要积极提倡“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产方式和引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 的生活方式。

  第三,积极培育系统整体、互惠互利、美美与共的新生态价值观。一方面,要正确认识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类实践活动要遵循适度的原则,不能无原则地占有自然,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好“度”的问题,做到和谐及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理性看待自然的经济价值,正确对待资本两重性,不能任由资本吞噬自然。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做到既看到自然的经济效用,利用自然的经济价值丰富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要高度重视自然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重要的生态价值,这是自然提供给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价值所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新时代观若干重大理论问题研究”(18ZDA0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姓名:赵梅梅 刘卓红 工作单位: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梁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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