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斯宾诺莎和霍布斯都采用自然状态假说,都从自然权利和自然法概念开始其政治哲学的叙述,都主张社会契约论,但是他们在政体上的主张却大相径庭。如何理解他们学说中的这种观点分合是近代西方政治哲学研究中有待探讨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他们赋予自然权利和自然法概念的含义,讨论他们对自然状态的解释,揭示他们为摆脱自然状态提出的依据。
关键词:斯宾诺莎;政体;研究成果;学说;政治哲学;山东大学;霍布斯都;自然法概念;社会契约;关键词
作者简介:
摘要:斯宾诺莎和霍布斯都采用自然状态假说,都从自然权利和自然法概念开始其政治哲学的叙述,都主张社会契约论,但是他们在政体上的主张却大相径庭。如何理解他们学说中的这种观点分合是近代西方政治哲学研究中有待探讨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他们赋予自然权利和自然法概念的含义,讨论他们对自然状态的解释,揭示他们为摆脱自然状态提出的依据,阐释他们在权利转让以及政体主张方面的分歧。在比较其观点的过程中呈现其各自学说的隐秘走向。
关键词:斯宾诺莎;霍布斯;自然权利;自然法;社会契约
作者简介:黄启祥,男,哲学博士.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暨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斯宾诺莎政治政治哲学研究” (项目号:11BZX05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号IFW10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