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教育部9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针对高校教师师德行为划出七道红线(“红七条”),其中包括高校教师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不得索要或收取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关键词:师德;紧箍咒;性骚扰;高校教师;师生恋
作者简介:
陈清华
教育部9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针对高校教师师德行为划出七道红线(“红七条”),其中包括高校教师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不得索要或收取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有评论认为“红七条”有些内容“萌”得令人忍俊不禁,有哑然失笑的感觉。比如毛建国就在10月11日的《珠江晚报》撰文说:不得索要或收取礼品、礼金,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在人们看来,这就跟官员不得与人通奸、收人钱财一样,难道不是本分之举?不得收礼,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些内容现在不允许,过去又何尝允许过?把本应该做到的,必须要做到的,拿出来单独强调,写进“红七条”里,是不是一种制度浪费,是不是一种制度依赖?前几年网上曾经流传一个帖子,叫做“国内十大著名荒唐禁令”,其中一个就是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和资阳区颁发的“教师准则”,明确“中小学教师严禁奸污猥亵女生”。
笔者不这么看。高校教师也没有必要感到脸红。“何至于连如此不堪的内容,都提出来单独强调”呢?因为有的教师屡屡底线失守。比如前不久厦门大学历史系的几位女生,站出来举报一名博导“长期诱奸多名女生”。教育部把“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发生不正当关系”列入高校师德规范,足见重塑教育灵魂、遏制校园性骚扰、有效杜绝校园性骚扰行为,教育部已经拿出零容忍的姿态。同时,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不正当关系”或者说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已经到需要教育部颁发“红七条”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七条”可谓正当其时。“红七条”惹来热议,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第一,遏制高校性骚扰该怎么操作?第二,反性骚扰该不该禁止师生恋?先说第一个问题。高校教师和女学生的关系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性骚扰”?是身体动作类接触还是非身体的语言类暗示?就连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也表示,教育部无法明确“性骚扰”程度。再说第二个问题。国外有的高校明确禁止发生师生恋,那么,我们反性骚扰该不该禁止师生恋?性骚扰和师生恋不是一个概念,对吧。“红七条”应成为“紧箍咒”,但并没有说师生恋也属于“踩红线”,师生恋属于爱情。
《意见》明确,“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但各高校操作起来灵活性太大。能否出台相关细则指导意见,提高其可操作性,以利于各高校遵照执行呢?只有这样,“师德红线”才能真正成为令所有人敬畏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