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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纵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打造美丽中国的“福建样板”
2017年06月11日 14: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侯丽 字号

内容摘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简称“《福建方案》”),同年8月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福建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近一年来,福建省扎实推进生态试验区建设,当好改革“试验田”,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目前《福建方案》部署的38项改革任务中25项已落地实施,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相互衔接的改革“施工图”,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全流域生态补偿、生态司法、绿色金融等大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探索出了改革实施路径和具体操作办法.

关键词:改革;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保护;生态区位;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农村;补偿;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

  会议现场,清华大学原副校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理事、博士生导师郑燕康在发表演讲。记者侯丽/摄

  2017年6月10-11日,记者从中国(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主办、中智科学技术评价研究中心协办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创新与发展论坛”上获悉,2016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简称“《福建方案》”),同年8月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福建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近一年来,福建省扎实推进生态试验区建设,当好改革“试验田”,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本次论坛主题为“绿色发展、生态惠民”,以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实践为基础来深化理论并交流经验。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目前《福建方案》部署的38项改革任务中25项已落地实施,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相互衔接的改革“施工图”,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全流域生态补偿、生态司法、绿色金融等大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探索出了改革实施路径和具体操作办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据了解,福建省作为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优等生”,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持同步协调。“十二五”期间,全省GDP年均增长10.7%,财政收入翻番,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好于全国平均水平,GDP位居全国第十,人均GDP第七。与此同时,福建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是全国水、大气、生态全优的省份之一。

  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让老百姓享受更多实实在在的生态红利,通过改革试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是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中之重的改革任务。福建的森林覆盖率多年位居全国首位,但现实中,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态区位发生变化,一些商品林被划入重点生态区位禁止砍伐,林农面临守着满山的林木却不能砍伐变现的尴尬。为破解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间的矛盾,让林农不砍伐树照样能致富,近年来,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将重点生态区位内禁止采伐的商品林,通过赎买、租赁、置换、改造、提升、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改革方式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让原本待砍伐的商品林,变身为清新福建的“绿色不动产”。

  与此同时,为破解“保了生态、饿了肚子”、“下游受益、上游牺牲”的尴尬,近年来,福建省建立森林、流域、重点生态区域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形成长效的补偿资金投入制度,走在全国前列。去年,福建全省投入补偿资金达35亿元,大部分补偿到了流域上游欠发达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让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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