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明年9月1日起,本市正式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 2016年1月1日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每五年注册一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教师不仅禁止注册,而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关键词: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注册;过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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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9月1日起,本市正式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2016年1月1日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每五年注册一次。自此,教师资格终身制被打破,想当老师必须参加全国统考,取得教师资格并按期注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教师不仅禁止注册,而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每年两次机会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每年3月和11月各一次,主要考查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每年5月和12月各一次,主要考查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
国家将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市教委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作弊的教师将受到严惩。
不按期注册不能当老师
依据市教委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2016年1月1日起,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注册条件包括教师资格、受聘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遵守师德规范、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学时培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