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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15年“遇执行难” 政府兜底垃圾袋,该不该?
2016年02月01日 07: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颜之宏 商意盈 字号

内容摘要:15年前,从全国8个城市试点开始,城市垃圾分类打响“第一枪”。一旦立法后就应照章执行,不能以各种理由推诿执行,否则公信力会遭到挑战,立法也就失去了其原本意义。

关键词:垃圾分类;试点;执行;推广;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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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年前,从全国8个城市试点开始,城市垃圾分类打响“第一枪”。但15年过去,很多人的孩子都长大了,试点却依旧是进行时而非完成时。

  近日杭州等城市实施“史上最严”垃圾分类地方法规,但在执行中遭遇尴尬,再次把人们的目光聚焦到垃圾处理的话题上。是什么让城市垃圾分类试点跑成马拉松?垃圾分类的全国推广,是否还要再等上一个15年?

  罚还是不罚,是个难题

  在多个小区门口,常常可以见到这样的场景:社区门前放着一黄一绿两个垃圾桶,清楚标示着“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但绿色垃圾桶内却常常可见被丢弃的塑料玩具,黄色垃圾桶内里也不乏蔬菜残叶。

  这样的场景,发生在多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垃圾分类试点已经推行了15年,但有的地方已成为“一纸空文”,有的虽出台了各项措施引导垃圾分类,但效果不彰。

  10多年的分类试点,似乎已然裹足不前。但去年以来,垃圾分类试点出现重大变化。9月和12月,广州、上海分别开始实施对垃圾不分类行为开罚的地方性法规。在这两个城市,违反垃圾投放规定的个人最高将被罚款200元,“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法规开始实施。

  事实上,对不分类者进行罚款,似乎正在成为各地打破僵局,实现垃圾分类工作突破的共识和关键点。记者查阅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的资料,发现8个试点城市中,对垃圾不分类有处罚要求的城市有5个,但在落实罚款这“临门一脚”时往往退缩回去。

  资料显示,上海去年出台规定,对拒不改正的垃圾不分类者处以最高200元罚款,但由于城区只有三分之一户推行了垃圾分类,因此决定暂缓执行罚款规定。南京早在2013年出台规定,对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最高处以200元罚款,但该市城管局决定暂缓执行不分类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明确规定对不分类投放垃圾进行处罚的深圳、广州、杭州等城市来说,在执行中也遭遇尴尬。杭州从去年12月起实施垃圾分类地方法规至今,却没有开出一张罚单,硬规定不得不软执行。相关信息显示,广州、深圳的情况也类似。

  杭州市城管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接下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会开出垃圾分类的罚单,而是以为批评督促和宣传教育为主。

  北京市民郁女士认为,如果垃圾分类的地方法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能执行到位,保证有人不分类就罚款,她也能支持地方对垃圾分类进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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