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自从2014年12月市社保中心首次对19户欠费单位进行社会公开告示后,截止目前本市已共有190户单位被列入其中,有力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社保;黑名单;公示内容;负责人;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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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自从2014年12月市社保中心首次对19户欠费单位进行社会公开告示后,截止目前本市已共有190户单位被列入其中,有力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为了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市人社局日前颁布了最新的《关于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实施社会公开告示的意见》。记者获悉,与此前的试行意见相比,此次“黑名单”的公示内容范围有所扩大,“老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也将向社会公开。
7次公示共190户单位
目前,上海约有60万户参保单位,参保缴费人数约为1000万人。今年,申城社保缴费金额将突破3000亿元。
根据规定,本市城镇职工用人单位应依法实施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满足缴费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保登记,主动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本市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能自觉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社会保险费征收和基金管理依法有序。然而,也有少数用人单位缺乏依法缴费意识,不遵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不履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定义务,损害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权益。
为此,2014年12月,本市率先推出了社保“黑名单”制度,首批19户长期欠缴且无视政府部门督促告知的企业位列其中,而因为信用“失分”,它们也将同时被纳入上海社会征信系统平台。
记者了解到,2015年本市累计四次对78户欠费单位进行社会公开告示,2016年两次对93户欠费单位进行公开告示。截止发稿时,上海共有190户单位因为欠缴社保而列入“黑名单”之中。
告示作用逐渐显现
经营不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失败……在欠缴社保的企业中,给出的理由可谓是五花八门。
然而,无论企业有何种借口,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都是直接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开告示对社保征收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统计,190户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中,有19户已全额或部分还清欠费,有力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例如,今年3月18日,满绿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因欠缴社会保险费而“上榜”,事后该单位主动到社保中心要求清欠,将欠缴的本金及滞纳金全部整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