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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市政收益债”全面亮相
2017年08月02日 16:01 来源:新华社 作者:韩洁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8月 2日电(记者韩洁)继全国试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之后,财政部2日发文,鼓励有条件地方在更多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探索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这意味着中国版“市政收益债”全面亮相。此次印发的《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表明我国以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改革举措再迈重要一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是专项债务限额内依法开好“前门”、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创新,有利于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关键词:发行;地方政府;分类;试点;债务限额;融资;市政收益债;发文;债券品种;债务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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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记者 韩洁)继全国试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之后,财政部2日发文,鼓励有条件地方在更多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探索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这意味着中国版“市政收益债”全面亮相。

  此次印发的《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表明我国以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改革举措再迈重要一步。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类似美国“市政收益债”,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债券。

  根据通知,鼓励发行专项债券,仍要严格执行法定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不得突破专项债务限额。各地试点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规模,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内统筹安排,包括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上年末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的部分。

  此外,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同一地区多个项目集合发行。如果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相关专项债务的,依法由省级政府代为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转贷市县使用。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是专项债务限额内依法开好“前门”、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创新,有利于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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