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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拟定国内首部专项高校立法 推动去行政化
2014年10月08日 15:25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李舒瑜 字号

内容摘要:我国第一部专项高校立法——《深圳大学条例》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并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旨在通过立法和法治手段,加大对深圳大学的支持力度,加快探索和提升我国高校的治理水平和能力。经过近一年的工作,深大立法调研工作组在结合深圳大学三十年不断改革创新实践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高校管理去行政化、减少教育行政审批、切实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等核心和普遍性问题完成了立法草案。据介绍,此次立法就是要厘清政府在高校行政权力的边界,最大限度实现深圳大学招生、学科设置、经费开支、人事招聘和待遇、基建和采购招投标、奖惩机制等依法独立高效运行。《深圳大学条例》的制定,除了突出深大特点外,还要注意普遍性问题,紧密结合国情,努力使大学立法和本条例的实践成为推动国家和特区高教改革方面具有可推广和可复制价值。

关键词:深圳大学;黄亚英;招生;办学;改革;条例;此次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探索;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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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引领改革,深圳又有新探索。我国第一部专项高校立法——《深圳大学条例》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并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旨在通过立法和法治手段,加大对深圳大学的支持力度,加快探索和提升我国高校的治理水平和能力。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告诉记者这个好消息。

  立法为高校改革提供保障

  深大为何要立法?黄亚英说,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2008-2020)就明确指出:“加大对深圳大学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办学自主权,推进治理模式改革,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把深圳大学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一流大学,为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探索新途径、新方式”。同时,《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还明确提出:“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依照特区立法授权制定法规,予以规范”。此次立法,就是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去年,深圳大学领导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并商议了深圳大学立法事宜,获人大支持。根据市人大领导明确要求,由深圳大学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和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工作,深大立法调研工作组在结合深圳大学三十年不断改革创新实践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高校管理去行政化、减少教育行政审批、切实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等核心和普遍性问题完成了立法草案。

  厘清政府在高校行政权力的边界

  “此次立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创新和规范深圳大学与主办、主管的政府机构的相互关系,争取政府更多支持并将其法定化,扩大和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作为条例的主要起草者,黄亚英向记者介绍。

  自主权不够和行政化严重,一直是我国高校管理体制的一大弊端。用黄亚英的话说,高校被当做政府部门或政府下设的事业单位进行垂直领导。一方面,学校缺乏自主权,人员招聘、经费使用等等,需要层层报批;另一方面,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和高校办学评价高度行政化,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市场机制缺失。

  据介绍,此次立法就是要厘清政府在高校行政权力的边界,最大限度实现深圳大学招生、学科设置、经费开支、人事招聘和待遇、基建和采购招投标、奖惩机制等依法独立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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