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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增进社会和谐进步
2014年11月19日 14:31 来源:《宏观经济管理》 作者:胡杰成 字号

内容摘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主要任务包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应厘清政府和社会的边界,激发社会活力。一、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现状一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社会结构分化加深,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形式日趋多样化,从而导致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不同阶层、不同人群之间的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化,利益矛盾与冲突增加。进一步巩固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主体作用,完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载体和渠道,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建立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激励机制。[2]李立国.在推进社区治理中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J].求是。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社区;风险评估;矛盾;登记;管理制度;利益;创新;居委会

作者简介:

  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出了挑战。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主要任务包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应厘清政府和社会的边界,激发社会活力。

  一、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现状

  一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社会结构分化加深,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形式日趋多样化,从而导致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不同阶层、不同人群之间的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化,利益矛盾与冲突增加。这种利益分化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结果,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利益整合与协调机制。

  二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农村进城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失地农民等,亟需完善对这些人群的社会治理。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9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6亿人。绝大部分进城农民工都处于“半城市化”状态,虽然长期居住和工作在城镇,但无法享受完整的市民权利和待遇,无法融人城镇社会,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城镇化的健康推进。与农民工“半城市化”相关联的是农村存在大量的留守儿童和老人。城镇化高速扩张还导致了数千万失地农民的出现,并引发了大量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为此,完善对这些人群的社会治理,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需求呈上升和多元化趋势,权利意识增强,需要健全相应的社会服务和权益保障机制。目前,人们更加注重小康水平的物质文化生活、良好的生态环境、健康的身体、基本公民权益保障等。同时,由于社会结构分化加深,居民需求偏好呈现多元化特征。特别是经济高速发展、全球化影响加深、国民文化程度提高等,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迅速增强,在环境保护、业主权益、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群众的权益表达行为大量涌现。

  四是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互联网融人大众生活、全球化向纵深发展,给我国社会治理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进入21世纪,人类开始处在一个数据爆炸的“大数据”时代,人类可以尝试“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创新”。这给我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供了新的机遇。互联网媒体时代的到来,促进了个别、局部事件的迅速传播、变异与升级。互联网技术对国家之间信息边界的突破、国际人口流动的增加,使得犯罪、恐怖主义等越来越具有国际化特征。这些变化都要求我国抓紧完善相应的社会治理体制。

  二、我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不完善

  1.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的全国性法规尚未修改。虽然目前多个省份开展或试行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但全国性法规尚未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部行政法规的修订还未出台,不利于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的全国性推进。

  2.部分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由于严格的双重管理体制、社会组织自我营运能力弱等原因,部分社团如大量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政社不分,无论在人员构成、经费来源、组织结构方面,还是在运作规范、活动方式方面,都体现出强烈的行政化色彩,大大削弱了社会组织应有的活力,影响了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

  3.社会组织监管体系难以形成。随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改革的全面推开,社会组织数量不断攀升。目前,对社会组织重前置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在现行管理体制下,登记管理机关精力集中于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管理,业务主管单位侧重于对社会组织注册的前置许可,都疏于对社会组织的日常活动监管。同时,对离岸社团、网络社团和草根组织等存在监管漏洞。

  4.社会组织培育支持体系不规范。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面,目前缺乏全国统一的相关法规:一些地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资金不固定、缺乏统一的预算科目:购买程序规范性不强、服务评价和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购买标准不清、购买成本难以控制。在税收优惠方面,对非营利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税种少、额度小、优惠面窄。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政府对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人事管理、专业培训、社会保障等缺乏指导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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