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治学 >> 文章推荐
用法治思维反腐败
2015年01月30日 10:1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庄德水 字号

内容摘要: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常态化和常效化的要旨在于促进法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法治反腐体系和能力的发展,其关键在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从推进反腐败立法的顶层设计,到清理党规和不动产登记的制度操作,再到断崖式降级的违纪处分,都体现了我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实践特征。党内法规建设是国家反腐败立法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法治精神,既要正本清源,开展法规清理,又要推陈出新,推进立法创新,且要严格执法,维护惩治权威。在过去一年,中央重在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实现“两个责任”和“两个全覆盖”的目标任务,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形成有机统一,借助责任管理机制促进反腐倡廉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关键词:法治;监督;巡视;反腐倡廉建设;反腐败;改革;立法;常效化;党风廉政建设;反对

作者简介:

  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常态化和常效化的要旨在于促进法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法治反腐体系和能力的发展,其关键在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从推进反腐败立法的顶层设计,到清理党规和不动产登记的制度操作,再到断崖式降级的违纪处分,都体现了我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实践特征。党内法规建设是国家反腐败立法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法治精神,既要正本清源,开展法规清理,又要推陈出新,推进立法创新,且要严格执法,维护惩治权威。

  反腐倡廉建设的动力在于改革。

  在过去一年,中央重在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实现“两个责任”和“两个全覆盖”的目标任务,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形成有机统一,借助责任管理机制促进反腐倡廉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创新巡视监督,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常规化巡视和专项化巡视的威慑力。与此同时,中央以问题为导向,重视从源头上消除权力腐败的制度空间,用权力清单减少寻租现象;改变利益分配的垄断格局,用国企薪酬改革减少分配不公;铲除特权腐败的生存土壤,用公车改革和规范干部培训带动作风建设。

  毫无疑问,改革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最大特征,决定了下一阶段反腐工作的实际成效。

  可以期待,在新的一年,反腐改革将迈出新的实质性步伐。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浩然)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